2004年11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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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版: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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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同居孩子和财产怎么处理?
衢州王先生来电:
1999年,我哥哥和人同居,育有一子,现想解除同居。请问孩子和财产问题怎样解决?本报作答:应先补办结婚登记,再离婚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,按一般普通民事案件处理。本栏观点仅供参考